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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97)(1 / 2)





  原本每个月送两回的米粮,改成了一个月一回,最后干脆成了两三个月一回。

  这两人都以为对方会继续给傻妞母子送粮,少了自己一份应该没有太大的关系。

  不过好在小野种大了些后,就会自己去山里河里找吃的,并且拿回来供养傻妞。

  偶然,这两个老爷当中的谁起了色心,还跟过去一样拿着吃的和衣服来逗弄傻妞。

  小野种不懂这里头的意思,听动静以为有人欺负他娘。不管里面在干什么,拿起庙里的烧火棍,对着男人就打过来。得两个人连裤子都来不及穿,直接跑出庙去。

  渐渐地,两个男人彻底不来了。

  他们也是过了很久,才知道傻妞早就死了。那个庙里只剩下了小野种一个人在里头居住。

  至于傻妞的尸首被傻儿子埋在了哪里,那真的只有天知道。

  这小野种这辈子几乎没有接触过什么人类,比他娘更加怕生人。

  白天呆在山上,饿了摘果子吃,渴了就在河里喝水,土地庙就是睡觉的地方。

  每逢初一十五,或者远远看到有人来上香,他就远远地跑开,等人走了再回来。

  这么多年,愣是没人发现这看庙的回回都不见人,是多么奇怪的事情。

  就这样,小野种天生天养地活到了二十多,长成了大小伙子。他几乎不会说人话,只记得小时候傻妞教的那几个简单的词汇。

  一年四季,除了冬天实在冻得受不住,会去山下人家摸两件披挂在身上,几乎都是光着的,跟野人也没有什么区别。

  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只接触过这么几个人:娘是好人,两个老爷是恶人,胖婆婆经常打骂他。

  除此之外,就是一片空白了。

  听完了焦氏女的叙述和胖嫂的补充,整个衙门都陷入了沉默。

  这样的案子,饶是见多识广的知县知府,乃至杨休羡等一干锦衣卫的力士校尉们,都不曾听说过。

  刘铁齿更是一脸的目瞪口呆,他跑了一辈子江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龌龊恶心的案子。

  诱骗痴女,抛弃幼子,违背天伦,不讲廉耻,简直禽兽不如!

  高会气得憋红了一张脸,双手紧紧地握着拳头。只听到咯啦一声,他身下的青石板砖居然被他一怒之下,踩出了一个大窟窿。

  这一脚要是踏在人身上,也不知道要断掉几根骨头。

  跟高会一样,杨休羡也是今天第一回 听说这个故事。

  他本来心肠就比常人来的冷一些,即便如此,也听得胸口重重地起伏了好几下,咬紧了一口牙齿。

  老爷老身只是一个下人。老爷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而已。他们做下丧尽天良的事情,和老身无关啊。

  胖妈妈跪在地上,哭天抹泪地说道,太太在的时候,几次问我之前那几年做什么去了。是不是老爷在外头养了小的,派我去伺候了。我是一点都不敢透露傻妞的事情,只说是我乡下的外甥女生了孩子,让我去帮忙。等到孩子大了,我才回郭家做事的

  后来太太没了,家里的事情都是小奶奶做主。那我跟不敢对小奶奶说她公公的不是啊。

  胖妈妈说着,害怕地看了一眼面如沉水的焦氏,哆哆嗦嗦地说道,后来小奶奶也也没了。我实在是憋不下去了,每回去祠堂给太太上香的时候,趁着左右无人才敢对着她的牌位忏悔一番。但是,但是我想不到

  谁能想到呢,明明死了不能再死的少奶奶,她居然活着,还听到了自己说的话。

  难道真的是老天有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么?

  两位老爷,这焦氏女和这胖嫂说的,可都是真的么?你们二人骗奸痴呆女子,教她生下孩子后又遗弃了她们母子,是也不是?

  邱子晋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厉声叱问道。

  这,这

  我

  如果说,在焦氏转述她在祠堂里偷听到的一切的时候,这两位老爷还觉得可以可以反驳一下,说这焦氏身份不明不白,证词也不足为信。

  但是这胖嫂可是郭家的老仆人了,二十多年前,她曾经离开郭家五六年,之后又转回来伺候的事情,家里也有不少老仆人知道。

  到时候只要官府的人随便找人问一问就能对的上

  邱大人,这骗奸痴女,按照《大明律》应该是判个什么罪来的?

  万达也是气的不行,着急想要知道这两个人渣的下场,干脆不看他们,直接去问邱子晋。

  按照《大明律》的《犯奸》一科,骗奸幼女,痴女者,同强论按律当绞!

  邱子晋干脆利落地答道。

  遗弃子女呢?

  万达追问。

  徒二年。

  那就是了,正所谓从重从严,反正都绞了,流放不流放的也就无所谓了。

  万达冷笑地看着下面,是不是啊,两位?

  这是万达来到大明朝之后,第一次真的动了杀人的念头。

  虽然之前的户部侍郎屯银案,白莲教的案子也是万分可恶,但是万达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愤怒。

  他身为一个从二十一世纪来的人,一个接受了文明教育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居然有人会对先天有智力障碍的弱女子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们把人当做什么了?他们把女人又当做了什么?

  口口声声的贞洁,念兹在兹的声誉,什么士绅大族,什么乡贤耆老,都特码的是放屁!

  一个个的表面穿金戴银,人模人样,其实里头都是脏的,烂的,臭的!是比鱼摊上发了臭的烂鱼肠更加不如的猪狗畜生们!

  我我不服。

  郭员外趴在地上,咬了咬牙,终于想到了什么似得,抬起头,指着丁老爷说道,要说骗奸,也是这个姓丁的骗。傻妞是我买来的,她娘跟我签了卖身文书的。算起来,她是我郭家的丫头。老爷睡了丫头,能算骗奸么?

  万达当下一愣。

  他倒是真的忘记还有这点了。

  你,你说什么呢?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眼看要死了,这丁老爷也开始反抗了,谁能证明我骗了傻妞?胖嫂么?还是这个小野种?有本事,你叫傻妞自己来跟我对质啊。这里头这里头从头到尾,就没有我的事儿!傻妞是你的外室,你养在庙里的,跟我八竿子打不着边。

  左右胖婶只能算个人证,而且她是在傻妞生产的时候才被叫过去的。

  之前的一切,都是她自己根据这么多年观察到的蛛丝马迹一点点串起来的线索。

  严格说来,傻妞到底有没有跟丁老爷好,那还真的是只有傻妞自己知道或者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算好,什么算不好。

  你,你要是跟傻妞没有关系,你给她送吃的喝的做什么,还不是心虚么?

  郭员外当下翻脸。

  我心善啊我看她一个人孤女住在庙里可怜兮兮的。那个庙好歹也是盖在我家祖坟上的。我行善,给我祖宗积德,说起来,还算是件好事呢。

  丁老爷还真是不辜负姜是老的辣那句话,三言两语的,居然把骗奸的绞刑之罪,推脱成了行善积德了。

  万达听了,气的简直就是一佛出世而佛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