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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37章(1 / 2)





  “你到底是谁?!”庄墨被他磨光了耐心,忍不住大吼起来。

  “叫什么叫,你是狗么?”他的表情变换得相当快,瞬间就翻脸了,看上去阴郁又危险,“要不是杀了你小瘸子会哭,我他妈才不会留你到现在!”

  “杀了我,他会哭?”庄墨挑了挑眉毛,引诱他往下说。

  “他经常哭。成天哭。哭哭啼啼,像个娘们。”那人烦躁地搔了搔头皮,眼神因为无法长时间集中注意力而左右游移,“姜勇要他走,他舍不得你,也哭,一边打字一边哭——操他妈的我早该把姜勇做了,这龟孙子%¥#¥¥……”

  庄墨越听越不对劲,他心里隐约有个猜测,但是他绝不肯亲口说出来。他借着微弱的灯光谨慎地打量着他:“你知道他的一些事。”

  “我知道他的所有事。”

  “他知道你么?”

  “不知道。”那人的神情是恶作剧般的得意。

  “你什么时候会出现?”

  那人掀了掀眼皮子:“知道太多会死的。”

  “让我做个明白鬼!”庄墨用眼神牢牢锁着他,“你什么时候会出现,告诉我!”

  那人又笑起来,笑声低沉喑哑。

  笑够了,他说:“当他搞不定的时候。”

  庄墨心里一沉:人格分裂。

  任明卿是个疯子,他拥有双重人格。

  双重人格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障碍,自我认知无法统一,分离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格。这不单单是性格上的转化,说的严重的一点,就像是一个身体里住了两个灵魂。

  在后续的对话中,庄墨了解到,任明卿的另一重人格名叫高远。根据高远的自述,他年龄比任明卿要小,大概只有20岁左右,东北人,身高一米八三,当过特种兵,身体健康,双腿没有残疾。因为在军队里打架斗殴提前退伍,精通格斗和枪械。庄墨总觉得高远这个名字以及他的经历非常眼熟,但是他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在性情方面,庄墨发觉高远具有高度攻击性,无法对常人产生共情,而且对伤害他人毫无愧疚感,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每当任明卿受到伤害,他就会出现。高远是个左利手,任明卿使用左手的时候,他也会出现,发现没什么要紧,就会回去。他也完全不会写小说,他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创作是任明卿的事,他对此嗤之以鼻,说那是“娘们干的事”。

  高远是任明卿的保护者,知道任明卿的一切过往,但任明卿对此一无所知。对于他来说,自己唯一的反常就是有时候时间会断裂。这样的次数不多,他也没有在意。

  他们谈了20分钟左右,等到了警车。高远很快就知道是谁干的,凶狠地瞪着庄墨,庄墨在到达海边仓库的时候就报了警。高远用脚轻而易举地勾起了地上的撬棍,眼神有股杀气。

  “你现在弄死我,小瘸子就完了,你也完了。”

  “我不怕死。”高远颇为肆无忌惮。

  “为什么要跟我同归于尽?我们本不必这样。你知道我对小瘸子没恶意。”

  看着远处晃动的手电筒,高远知道时间不多了:“但你想要我死。你想把我们拖到精神病院去,让我们像牲口一样被绑起来插针!我告诉你,只要你向外透露一个字……我就带着小瘸子一起死。你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