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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这个,还需要修改吗?

  不用,我觉得你完全可以保持这种风格,其实文藻太华丽反倒会显得假大空,写不出香水真实的味道。

  谭米雪点点头,备受鼓舞,一口气把剩下几款香水都写完了。

  主编看过之后也很满意,不错,如果不出意外,下期的杂志上就会刊登这篇测评稿,而且文章末尾还会有你的署名哦。

  真的吗!谢谢主编!

  客气什么,我说真的,你配图和排版做的都很精致,一点也不比老手差,不愧是圣马丁的高材生。主编在谭米雪身上得到了大好处,越看她越觉得顺眼,止不住的夸赞,做我们这行的都知道,对事物的审美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什么叫得天独厚,说的就是像你这样的人。

  虽然谭米雪在这方面很自信,但这会难免有些不好意思,您快别夸我了,我该骄傲啦。

  只要你有才华,只要你是真心热爱这一行,就不怕你骄傲,不骄傲怎么能有作为?见谭米雪似懂非懂,主编笑道,不往远了说,你看小陈,名牌大学毕业,到今天在时尚圈也有了一席之地,算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吧,可她的骄傲最多最多支撑她走到我这个位置,走到我这个位置,她就满足了,要换了谭氏集团的于总呢?

  主编自问自答,估计会觉得是一种屈辱,活着不如死了好,那是一个真正骄傲的人,目光始终停留在金字塔的顶端,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爬上去,并且为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她不会失败,也不会允许失败,所以今天她能拥有整个谭氏集团。

  主编是知道谭米雪和于瑾关系匪浅,故而在谭米雪的面前吹捧于瑾。

  殊不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到昨天晚上于瑾那番话,谭米雪忽然有些迷惘,可是,如果如果要在自己的骄傲和其他东西上做选择呢,我的意思是,让陈姐在事业和家庭当中做选择,她会选择什么?

  这你要亲自去问她了。

  谭米雪心里很乱,很想找到一个答案,从主编办公室出来,她真的去问了陈淼。

  陈淼看了一眼工位上的全家福,笑道,我当然选事业啊。

  啊?

  我怀孕八个半月还在杂志社加班,宝宝生下来一个月就交给婆婆带了,那时候我老公比我还忙,基本上三天才能见一面,现在能比那时候好一些,不过宝宝多数时间还是我婆婆带着,我只有晚上回家的时候陪陪她,这应该算是典型的放弃家庭,打拼事业了吧。

  那宝宝和你关系好吗?我听说这个阶段的亲子相处很重要的!

  陈淼叹了口气,眸光稍有些黯淡,没办法呀,你以为我不想陪着她?可不努力赚钱怎么给她优越的物质基础,给她最好的教育条件,怎么能让她像你这样,二十五岁了还无忧无虑的。

  你是迫于无奈的

  也不算迫于无奈吧,说实话,我心里很抗拒做家庭主妇,不想一辈子依附着我老公过日子,不管什么时候,女人有自己的事业,就有底气。

  谭米雪垂下头,又问了一句,那你不怕,宝宝将来会埋怨你吗?

  陈淼说,我相信她长大了就会理解,不管怎么样,我爱她的事实永远不会改变。

  第108章

  不管我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你是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爱着的人,这一点从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以前是, 现在是, 以后也是。

  某一个阶段的取舍, 不能代表全部。

  谭米雪趴在杂志社天台的栏杆上, 忍不住长吁短叹,觉得自己和于瑾真是天生的孽缘。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会记仇的人,不论她有多气愤, 多难过,只要三两天, 最多一周, 她就会忘得干干净净,从某种意义上讲, 她是极端乐观的主义者。

  可在初到伦敦的那段时间, 面对着完全陌生的世界,谭米雪是真真切切的在心里恨于瑾, 不单单恨于瑾无情的抛弃,而是恨于瑾一次又一次让她的生活翻天覆地。

  即便是这样,谭米雪也必须承认, 她很快喜欢上了那个地方, 那所学校。相比在外国语大学每天死记硬背绕口的阿尔巴尼亚语, 她在圣马丁的时装设计系简直称得上如鱼得水,只要她愿意,就能取得很好的成绩。

  其实谭米雪真的非常不喜欢学习,连最基本的九年义务教育,都是陈安娜哄着劝着强迫着, 砸了大把大把的钱,才让她顺利念完的,后来上高中,考大学,就算她嘴上不说,心里也是在和于瑾赌一口气,想要考到京城去,让于瑾能刮目相看。

  只有在圣马丁的那两年,是谭米雪平生第一次为热爱和梦想而努力,而这让她可以遵循自己的意愿,尽情做自己喜欢的事,用自己的能力获取认同,夸赞,成就感,这种滋味好的不可思议,就像亲手栽下一棵树苗,每日浇水除虫,精心呵护,眼看着树苗一天天长大,变成参天大树,结出饱满多汁的果实。

  时至今日,谭米雪终于能够理解于瑾为什么不顾一切的向上爬,为什么毫不犹豫的做出决定,并且断言自己绝不后悔,不管是对自己本身还是对她本身,于瑾都认识的太清楚明了,牢牢掌握着情况,随时准备着跃进一步奔向目标。

  或许于瑾在让她离开京城的时候,已经想好了怎么让她回来,计划好了她们的未来。

  思及此处,谭米雪的叹息声里增添了几分懊恼。

  动物一般本能的直觉告诉她,于瑾正在她身边布置一个天衣无缝的大陷阱,而且料定了她会掉进去,所以于瑾不急不躁,很从容的等待着。

  谭米雪有时候真恨于瑾太聪明了,如果于瑾能稍微笨一点,该是多么可爱。

  可当年在白城的那场车祸,都没有撞坏于瑾的脑子,足以证明老天爷对于瑾的眷顾和偏爱。

  啊啊啊啊!好烦啊!

  谭米雪也明白,她此刻的烦闷纠结是因为还爱着于瑾,怎么可能不爱呢,纠缠这么多年的感情,早就成为身体里的一部分,无法再轻易割舍了。

  她只是不爽,不爽自己从高一开始就跟个傻瓜似的一头扎进于瑾怀里,被于瑾迷得晕头转向,眼看着都要二十五岁了,半辈子都要过去了,她还像当年那个小女孩,为了于瑾的两句话抓耳挠腮。

  这不是孽缘是什么?难道她这辈子真就要栽在于瑾身上了?

  京城干燥的气候让十月末的秋风像刀子似的刮在脸上,阵阵的凉意与痛感让谭米雪骤然清醒。

  不行!她不能就这么认命!她这么年轻!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她还有好多事情要去完成!她要把目光放的更远!更广阔!

  不知是否因为身体里拥有了全新的能量,谭米雪莫名的充满自信,敢于不依靠任何人,在这个象牙塔外恐怖的世界中立足,她生龙活虎,斗志昂扬的离开了天台,继续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一周时间匆匆而过,到周三那天,新一期的薇悦杂志正式发行了,因提前预告过本期名人专访栏目的主角是于瑾,销量大幅度激增,五千本杂志一售而空,堪比流量明星做封面的大牌杂志,而当中部分采访内容还上了微博热搜,给薇悦杂志打开了时尚圈子以外的知名度。

  主编高兴的不得了,等一众员工吃过午饭回来,便宣布晚上要聚餐,下班之后都别急着走啊,吃烤肉,我请客,算是给陈淼和米雪庆功,这次专访做的太漂亮太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