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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侯爷(1 / 2)

第一百七十三章侯爷

山脚,一株大枫树下。

两匹膘肥体壮的黑马悠闲甩着尾巴,用阔嘴顶开雪层,吃着下面的荨叶草。

这种草很怪,一年四季不枯,却在最寒冷的冬天最为鲜嫩,是驴马家畜最喜欢的食物。

而整个邺都城,又以白鸿林的荨叶草最大株,这两头畜生难得来一次,自然不能放过机会。

罗守城却不能体会它们的心情,他坐在一块碑石上,浑身上下、手心脚底都是湿汗,木着脸神情恍惚。

轰!轰!

几声闷雷似的声响从山上传下,惊得他脸皮一哆嗦,那两匹壮马却毫无动静,甚至龇着板牙瞅了他一眼,人性化的嘲讽。

轰!轰!轰!

响声忽然提高了几分,片刻之后就彻底停歇安静了下来,像是临死的回光返照,垂死挣扎。

“完了?”罗守城深深松了一口气,不由自主站起身,眼睛望向山腰,翘首以待。

哗哗哗…

正在这时,密如锦绸的树蓬山荫急速摇晃,一道鲜明的长痕急速而下,搅动呼啦哗啦的声响,好似过山的巨蟒。

嘭!

不待他多做思索,长痕已经划到山脚,一道浴血的身影撞林而出,身上真气如罩,断刃挥舞,厉声大喝,“挡我者死!挡我者…”

话音未落,一道金光攒射而至,以滚滚大势从他身上一碾而过。

刹时,坚固的真气罩好似泡沫一样粉碎,他整个人凌空飞出五丈高,破麻袋般砸落在地,微微抽搐了两下,就没了动静。

轰!

金光一冲而敛,停在石碑之前,现出金铸般的躯体,一尘不染。

“三…三公子!”罗守城深深低下头,不敢看一眼。

“不用多礼!”

林寻收起六纹金衣功,理了理破破烂烂的衣服,恨恨的盯了地上的尸体一眼,骂道,“真是个蠢货,山上不死,死在山下?哼!不懂风水。”

罗守城脸皮抽了抽,默默的上前牵马拉车。

“走!”

林寻跳上车,大手一挥,“回城!”

听到“回城”两个字,罗守城脸色一喜,默默擦了一把汗,心道祖宗你可终于不再杀人了。

他欢快的一抽马鞭,高喝道,“驾!驾!”

“去落月阁。”林寻意犹未尽的声音又在车厢里响起,“扫完最后一波。”

顿时,奔势流畅的车辙急速转弯,差点歪到路边的山沟里,几声喝骂混着马嘶,才恢复正常,遥遥往前方的天堑冰城驶去。

其后,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残雪似山阴。

马车驶进邺都城,天色已昏。

城中张灯结彩,鱼龙飞舞,孩童的嬉笑、老叟的吆喝,女人的细声软语,汉子的粗声大气,热闹的气氛驱散了冬日夜晚的冷气。

“冬至节要到了。”

罗守城赶着车穿过热闹的人群,神情有些恍然。

他回了回头,身后的车厢一如既往安静,听不到一丝声响,好似是另一个世界,让人心生好奇想一探究竟。

这份好奇,罗守城驾车离开冰凌巷就有了。因为在酒肆里,他从三公子身上闻到杀气。

原本,他以为三公子是出门访友,却没想是出府杀人。

从冰凌巷到枯木集,从枯木集到驳船坞,到扶汤池,到秋风渡…从上午到下午,从下午到晚上,从城内到城外…

罗守城不知道三公子杀了多少人,但是他鼻孔里闻到的血气,比从自己混迹沙场三十年的老爹身上嗅到的还要多,令人胆寒。

这些人都是高手,尤胜自己的高手,甚至能杀死自己的高手。但是都死得很快,每一次自己只要稍稍等一会,就能看到三公子毫发无损的回来,像是出门访友。

三公子是废物,这是邺都城所有人都知道的事,一件习以为常的常识。

年前,很多人在饭桌上谈论最多的趣事,就是三公子上白鹿山拜师去了。

这件趣事说多了,还没等人生厌,大家又开始谈论另一件更有趣的事。

三公子靠着十万两赤金,混进了白鹿山,做了外门弟子。

听到消息,吃惊是免不了的,但没人怀疑有假,都笑这是三公子的风格。

于是又开始打赌,三公子什么时候被赶下山。

靠着这个赌约,前天他还从手下的校尉兜里赢了十两银子,因为他赌冬至节前,那名校尉赌三个月。

“看来明天要躲着点,那家伙怕要找我讨回银子了。”

银甲大汉挺直身板,又回头望了一眼身后沉寂的车厢,一个念头在心底生根发芽,“邺都城,怕是要变天了!”

“驾!”

他一振缰绳,催着两匹黑马穿过一道木桥拱洞,正欲加快速度,忽然听到车里传来声音,“停车!”

“是。”罗守城毫不犹豫拉紧缰绳,惹得两匹跑得正起劲的黑马不耐烦的踢着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