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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2 / 2)


  “我不是小孩子了!”徐静之挥开他的手,然后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半晌后带着哭腔问,“哥哥是怎么走的?”

  “肝癌。”徐老在李添多之前开口回答,“所以你不要熬夜,注意养生,每半年去做一次体检——添多,你给他安排着。”

  “是。”

  “你早就知道是哥哥写的《浩荡纪》?你还不告诉我、在我们家里把它列为禁书?”徐静之质问父亲。

  徐老再一次沉默以对。

  “为什么?这是哥哥留在世上的唯一一样东西了,你不希望他发扬光大、流芳百世么?”

  徐老的眼睛动了动,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前所未有地苍老与漫长:“我想他活着。”

  “可他已经不在了。”徐静之试图理智地劝说父亲去面对,但他自己一张口就哭得很难看,“现在他、他有事情没有做完,我要帮他完成。你——”任明卿从提到《浩荡纪》开始就在四处找洞,此时被徐静之点名,吓得立正站好。“把《浩荡纪》写完。我,会把它做完全产业链开发。我再问一遍,你要不要和我一起?”他哽咽着问他父亲。

  徐老摇摇头:“我的答案,和昨天晚上一样,我不会给你一分钱。”

  “为什么你那么傲慢自大?为什么即使他已经走了五年了你都不肯原谅他?!我哥的整个人生都抵不过你作为父亲的尊严么?!你太自私了!”徐静之哭得非常伤心,他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如此铁石心肠,他们的父子亲情在他眼里一文不值。“既然如此,我自己去干!”

  他说了与昨天晚上同样的话,再一次甩门而去。李添多试探了一下徐老的意思,紧跟着追了上去。

  病房里只剩下任明卿和徐老。徐老拿起了手边的报纸:“昨天谢谢你。没有你的话,我现在已经出殡了。”

  任明卿含糊地说了句“没什么”。他只记得他给庄墨打了个电话,手机好像还滑到水里去了,然后等他再睁眼时,他已经裹着毛巾坐在客厅里了,大家都说是他把徐老背回了家,可他没有印象。这种情况发生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他有点害怕。但他没有在徐老面前表现出来,这是他的秘密。

  他将话题引到徐静之身上:“为什么不答应他呢?我想您早已想通了。”他看看徐老枕边的手机,不是深爱着的,哪会时时想念。

  徐老放下报纸,眼神放空:“你说的很对。安之被我教育得很好,他有想法、有能力、有独立人格,他想要做的事情即使我觉得不值得,却依然可以理解他。比如说他写了《浩荡纪》,影响了很多人的人生;比如说他去农村支教,资助了你——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是他的父亲,你来b市念书的事,还是我安排的,我还处理了他的后事,我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存在?非常抱歉在他过世以后,我因为太过悲恸,没有继续往你的银行卡上打钱,我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我有一段时间不能触碰任何关于他的东西,请你理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情,我也是到很久以后才发现我忽略了他的孩子,只是那时候你已经大学毕业,我联系不到你了。扯远了,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和我的安之和解了。虽然他和我是不一样的人,但他很高尚,我尊敬他,所以我在你的家乡投了八个亿扶贫,我学着去做更多的公益,去年我建了八十所希望小学。这些都是安之未尽的事业。我并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混蛋,对不对?”

  任明卿点点头:“我知道的。”虽然徐老看起来严厉得不近人情,但没有人心不是肉长的。

  徐老觉得很安慰,有时候他看到任明卿,就像看到自己的安之:“我不是还在怨恨安之,才不支持静之的事业。主要是……虽然我的安之有想法、有能力、有独立人格,我的静之却是一个小傻瓜。我不能因为安之已经离开了,就失去了自己的判断,静之做什么都双手赞成。他……他被安之宠坏了。”徐老拍了拍报纸上的头版头条,一言难尽。

  “我觉得你可以试着去相信他。”任明卿激动地捏着拳头给他加油鼓气。

  徐老呵呵一笑:“他连ip是什么意思都不懂。”

  任明卿:“……”

  任明卿对商场上的事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后来坐上庄墨的车时还很苦恼。他是个和平主义者,总希望大家都好好的,徐家父子吵架明明不关他什么事,他却愁得抓心挠肺。

  他把徐家父子的事情与庄墨讲了,要庄墨帮忙出出主意:“你说问题是不是出在这里——徐静之希望得到的是感情上的回馈,但徐老似乎是把这完全当做一笔生意在考虑。徐老忽略了徐静之的情绪需求,让徐静之以为他拒绝是因为不爱他、不爱安老师。他们理应更深入地沟通一下的,你觉得呢?”

  庄墨耸了耸肩:“我觉得我可以帮徐静之做这个盘子。”

  任明卿:“……”

  他不说话,庄墨就在等红灯的时候凑过去逗他:“怎么了啊?生气了?”

  任明卿抱着抱枕无奈地看他一眼:“我大概明白徐静之面对徐老的时候是个什么感觉了。”

  庄墨哈哈一笑:“晚上想去哪里吃饭?”

  “啊,出去吃么?”任明卿颇感意外。

  “徐老和徐静静都不在家,我们偷溜出去散个心,好久都没聚了。”庄墨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吃完饭去看个电影,再兜兜风,聊聊天。”

  第75章 作者和编辑约会要连看三场电影

  任明卿光是听着都觉得很开心:“好的,我请你。”虽然庄墨下的馆子都很贵,但在任明卿的为人处世里,朋友之间应该有来有往。他一个人不舍得吃那么好,请庄墨吃,他倒是心甘情愿。

  庄墨听了就不愿意了:“别。任老师请给我一个抱大腿的机会。你这么客气,我怎么表现?”

  任明卿很不好意思:“庄先生,你别开我玩笑……”在他眼里,庄墨是大编剧,庄墨这样放下身段恭维他,让他很羞涩。

  “任老师百忙之中抽空陪我吃饭,我已经很感激了,再让你请客算怎么回事?”庄墨从后视镜里探了他一眼,噙着一丝笑,不着痕迹地收回了目光,“况且读者给喜欢的作者花钱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任明卿红着脸再不敢说话了。他不怀疑庄墨的真挚,也清楚庄墨并不是故意调侃自己,但庄墨的话中透着一股亲昵的油嘴滑舌,他脸皮薄,难以招架。他也不习惯被人这样捧着。

  庄墨带任明卿吃了一家极有情调的日料店,随后去看了场电影,是目前口碑和票房都不错的好莱坞大片。影片散场已经快九点了,庄墨想送任明卿回徐家,任明卿却要他稍等一等,趴在入口的桌子上拿着小本本写什么。庄墨凑近了一瞧,发现他在拆电影脚本。

  任明卿被他发现了,赧然道:“趁热打铁,回去再做功课也许会遗漏细节,很快就好了。”

  “那再刷一遍,一边看一边拆。”庄墨看他写得潦草,恐怕也拆不细。

  “不用了不用了……浪费钱。”在电影院看电影,对任明卿来说已经够奢侈了,他日常百度云。

  庄墨在花钱这一点上独断专行,才不理他,又顾自跑去买了两张电影票。在他的观念里,好电影是值得二刷的。更何况任明卿这么用心,再刷一场让他好好把脚本拆完怎么了?

  任明卿看庄墨左手一捧爆米花、右手一捧薯条地跑回来,连忙要去接他手中的可乐,庄墨躲了躲:“我会拿的,你别把手弄湿了,你就管自己写。”任明卿身体不好,庄墨不舍得让他拿一点东西。

  任明卿拿着小本本跟在他身后检了票,看了眼黑黢黢的imax厅:“等会儿进场子没灯了。”

  “拿手机记。”庄墨早就考虑到了,“我们买的最后一排卡座,不会影响到别人观影。”

  任明卿挠头:“手机也没电了……”

  庄墨停下脚步:“拿我的吧,左边裤袋里,密码844920。记得把手机调成夜间模式,来电拒接。”

  后来的整场电影,任明卿都在拼命记脚本,庄墨摊在旁边的座位上,一边看电影,一边往他嘴里塞薯条和爆米花。后来庄墨发现任明卿爱吃咸的,就只塞他薯条了。散场时任明卿猛地起身,瞳孔一缩,额,好饱,怎么回事?

  他稀里糊涂地跟着庄墨出来,心想快11点了,该回家了,谁成想庄墨往凳子上一坐,拍拍身边:“来,交作业。”

  任明卿乖乖地把手机上交。庄墨发现他是记在网易博客里的。任明卿以前写作用的是一台很老的台式机,动不动死机丢失文件,任明卿就养成了习惯,写什么都传到网易博客里。庄墨往下一滑,意识到这可能是任明卿的存稿云盘。他老早想看任明卿这些年写过什么,激动得把域名复制给了烈火哥,让他去整理统计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