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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6)(2 / 2)


  贵客包下整个青楼,在本司胡同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毕竟京师之内,最不缺的就是达官显贵。多的是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掷千金博一笑的风流浪子。

  等下回那个贵人来的时候,让兵马司报个信过来,我们派人去跟踪一下。

  杨休羡用手指点了点桌子吩咐道,然后转头看着那边被众人团团围住的万达。

  我不干!为什么是我?所里那么多人呢,我不愿意!

  被压在椅子里的万达发出了绝望的吼声。

  杨休羡忍俊不禁地笑出了声,他捂住嘴,干咳了两声,抬头冲着邓翔叫到,邓总旗,温柔点。别伤着我们万千户了!

  大人,放心吧。我每天早上都给我家娘子画眉,这个我可拿手了。

  右手拿着一只眉笔,邓翔回头答应道。

  啊呀,万大人,别乱动了,戳到你眼睛了怎么办?乖乖让我把眉毛给您画的长一点啊。我夫人说了,今年流行又长又细的眉毛。哎,万大人,您原本的眉毛有点粗啊,要不属下拿刀给您刮细一点?

  你敢!我杀了你!

  万达急的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又被人七手八脚地按了下去。

  胭脂来了,胭脂来了!让一让啊。

  邱子晋挥舞着手里的锦盒,快步进了偏厅的大门。

  我问过卖胭脂水粉的货郎了。这个胭脂是今年春天京城里的小娘子们最喜欢的颜色,叫做人面桃花。来,来,快给万千户试一试。

  他说着,挤到众人中间,炫耀地打开了锦盒里头的小罐子。

  怎么样?好看么?

  一整罐红馥馥、粉哒哒的,在后世被女性们成为死亡芭比粉色的胭脂,暴露在万达面前。

  哇,真好看!是粉色的。可不比大红的娇嫩多了嘛。

  邱监生是在哪个货郎手里买的,且叫他在外头候着。等会我也给我家婆娘买一罐回去。

  一群钢铁憨憨们对邱子晋的品味大加赞赏,纷纷表示不愧是未来的翰林学士。虽然还没有娶妻,但是挑胭脂的眼光已经比他们这群娶了老婆的糙汉子高出一大截了。

  就连高会都沉默地点了点头,木讷的眼睛里分明写着两个字:好看。

  好看你的头!

  我不干!别把这玩意涂我脸上啊啊啊啊!救命啊!

  眼看邱子晋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挖出一大坨诡异的桃红色膏体往他脸上凑。万达闭起眼睛,绝望地喊起了救命。

  场面混乱极了。

  且看惨遭众人蹂躏,满身大汉的万达。

  如今他一身春衫打扮。上面是水葱色绣百合花的合襟短袄,外面披着一件嫩姜黄的大衫,下头是孔雀蓝绣飞鹤的马面裙,腰上系着秋香绿的绦子,露出脚下两个红色翘头小履。

  我们的万达,堂堂锦衣卫世袭千户大人,皇帝陛下的小郎舅。今天一走进北镇抚司的大门,连驴都没来得及栓好。就被一群兴奋到不行的臭男人拉到偏殿,强行脱去本来的飞鱼服,换上了这身嫩的可以掐出水的女装来。

  有句话说的好如果没有条件,那就创造条件。

  在北镇抚司内部并不存在女性锦衣卫的情况下,为了查案,勤劳智慧的大明公务人员们,决定委屈委屈他们的万千户请他乔装打扮一下,做成女子模样,潜入翠微山的那个妙音庵。

  这才有了以上混乱的一幕。

  杨大人,看看,怎么样!我们万大人好看吧?是不是姿色超群,比起那些正牌的小娘子都美上三分呢?

  众人七手八脚地将闭着眼睛,已然放弃挣扎的万达推到了杨休羡面前。

  不得不说,邓总旗不愧是精通闺房之乐的风流男子,还有那总是蹭吃的邱监生,他挑选胭脂的眼光还真的不错。

  虽然只是薄薄地上了一层水粉,将万达原本的眉毛稍微拉长了些,又在嘴唇和脸颊上轻轻点了些粉嫩色的胭脂,只能算是淡妆素抹吧。

  不过架不住我们万大人天生丽质啊。

  他本来骨架就小小的,脸蛋只有巴掌那么大。身量还没长开的少年,本身就有种雌雄莫辩的美感,穿上女装也不违和。

  而且就像是万贞儿说的那样,继母吴小娘子生的好,二弟也是相貌堂堂。

  万达他本来就皮肤雪白,加上一副水灵灵的大眼睛。哪个人看了不说好,都说他是那画中金童转生降世,又喜庆又可爱。尤其深得中老年妇女的喜爱。

  如今这样打扮起来后,只要不说话,活脱脱一个娇俏可爱的美娇娘。凭谁都认不出,这是个男儿郎呀。

  万达闭着眼睛,拧着眉毛,半天没有听到杨休羡回话,不由得好奇地睁眼眼睛。

  然后就看到了杨休羡一副似笑非笑,憋得很辛苦的表情。

  果然很丑!我都说我不干了。

  万达气的哇哇大叫,伸手就要扯掉头上的发冠。

  大人别这样啊!好不容易请了梳头娘子进来弄好的。这要是再梳一次,又要耽误一个时辰呐。

  邓总旗急忙拉住他的手,转头狠狠地用眼睛剐了杨休羡一刀。

  杨大人也真是的,没看到万千户都要炸毛了么,怎么都不说两句安慰的话呢。

  哎,这个万千户,怎么脾气跟他那个小黑一模一样,倔得跟什么似得。

  今天这一身的衣服和头面,都是他问他家娘子特意借来的。这可都是从苏州那边弄来的新货。他媳妇特意准备过完年,开春的时候穿的。

  整个京城里还没有人穿过这个款式呢。

  要是被大人一不小心给弄坏了,他夫人可不得劈了他?!

  想到这里,邓翔无比后怕地揉了揉还肿着的脸颊。

  陛下可能也觉得那四百个人头在西四牌楼和元宵花灯一起招摇的场面过于不雅,有违京师的节日气氛。于是在正月十三上花灯的时候,就命人把脑袋都摘了下来了。好让大家过一个喜庆的上元节。

  邓夫人和邓总旗成亲多年了,自然知道自家丈夫每到十五晚上一定会上值,干脆也没回京。一直过了二月才从大兴县的娘家,带着孩子姗姗回来。

  结果一进门就看到本应该在锦衣卫衙门里当值的邓总旗,正打开她的衣橱,一脸猥琐地从里往外掏衣服和裙子。

  一边挑挑拣拣,一边还念念有词:这个好看,她穿了肯定好看

  再转头,就看到屋子中央的小桌上头,放着一堆珠宝首饰。

  定睛一看,无一不是自己平日里舍不得拿出来穿戴的珍藏,就这么大喇喇地被散在桌子上。

  好家伙!

  老娘不在一个月而已,你居然连小的都找好了,还想把老娘的宝贝衣服首饰拿出去给那个狐狸精用!

  邓夫人也不管孩子在场了,一个巴掌就朝邓总旗的脸上呼了过去。

  任凭邓总旗怎么解释,这些衣服首饰是用来办案用的,她都不相信。扯着邓翔的耳朵一路打进了北镇抚司。

  最后还是杨休羡出面,才解决了这场风波。

  顺便又把邓夫人好一顿夸,说她贤惠又漂亮,生的女儿乖巧又可爱,老邓家祖坟冒青烟了才能娶到那么好的老婆。

  说的邓夫人一开心,就把这些最好的衣服首饰都贡献了出来,给他们办案乔装用。